故事线太散,人物关系也很散。不知是翻译还是原文就是如此,罗里吧嗦,本来五百页就可以解决,偏要整个一千多,读前三百也页就已经受不了,硬着头皮读到八百,实在受不了了。观看体验很差!
小时看的,和现在的剧比起来简直良心,殷十娘太感人了
挺有意思的,有几章还蛮有启迪性 吐槽一下翻译,翻译语言是硬的就文化背景还是有欠。。。好多词得在读的时候往回转一遍 不过后元音表厚重前元音表清脆,奇怪的知识点又增加了
读了九个小时,有些好句需要多琢磨一下,有些意思需要理一理,毕竟英语的底子不太好,所以时间用得有些久。 有个书友在开篇不久提到,问我干啥不用英文来写想法,我说拼写完全正确还有困难,加上词汇量不高,有些小段落细节的东西并不能完全百分之百地看懂,所以我用的中文来写想法,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我觉得我们中国的很多学生被英语老师带进了坑里,语法背、单词背、课堂紧张、看到多的单词认不到就没信心往下读了。按照中文的套路来,字都认不到还咋往下读?渐渐地开始惧怕,也就成了很多同学的拦路虎。 我一个同学,为了过四级,天天早晨早起,在宿舍打手电背单词,一个单词不断不断地重复,唾沫星子横飞的程度。我说,这么背没用,结合文中的上下文,多见几次这个单词就记住了,根本就不用强行去记,现在把它记住了,过个三五天还是会忘。他不信,觉得我害他一样。 某年我去一个英语专业的朋友的课堂听课,那节课刚好讨论旅游的话题,这不挺欢快的啊,隆中就在隔壁,我来打算看看诸葛孔明的。讲着讲着就没对了,她不讲徐霞客不讲余纯顺,讲一些"斯、克、卡、西"的旅行家,我一个都认不到,更不了解……好生生的一堂课,我一点儿发言机会都没有。课后她问我,你是不是从其他系转过来的新生?坐这听一堂课,她竟然把我当外星人。 陈丹青先生早年在清华教授美术,干了几年发现他要的学生上不来。为啥?英语与政治,这两门卡死了。于是愤然辞职,不参与作孽。 我从夏鹏老师那报了一堂课,在讲课的时候他会提一些小技巧,比如他坚持不讲考试类的课程,比如与《The Glass》结合起来讲一些时事。这些东西才是接地气的东西,何苦去出一些老外考试都没法儿及格的题来打压我们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 他觉得英语学习环境已经被不懂语言学的人毁了,一个孩子那么复杂的中文能学会,为什么英语课就摸不准方向。 文中出现了哈瓦那这个地方,是不是耳熟?对头,今天古巴的卡斯特罗挂了,享年90岁。海明威的这本剧集背景就发生在哈瓦那附近(野猪湾?)的海域,剧情并不复杂,我觉得四级水平完全够读这原版书。 别怕!婴儿是从一些简单的词开始的,然后是长久的坚持学成的土泥巴话,我不信英语比我们土泥巴话难学。没有捷径,只有一条——坚持。 给四星是因为我们这个时代不需要英雄,给四星是因为老头在面对困难的时候除了有一个好心态(没好心态,自己给自己创造。)和长久的坚持。
小学最爱!吓人!
记得2016年,同为书迷的同学安利我看一本剧集起,我便沉醉在云氏儿郎的梦里,一梦便是2年,2年间这部《The Glass》竟然反复看了5、6遍。 直到今日小寒,冬雨凛冽,天寒地冻,窝在宿舍闲来无事,作为孑与不2忠实粉丝的我也来聊两句。 孑与不2大神迄今已有4部著作问世,《The Glass》、《The Glass》、《The Glass》且不去说。我只说说自己读《The Glass》的感受。 从哪里说起呢?一切的源头便是大西北戈壁滩里一个的水潭,云烨就是从这里掉进了时空,回到了1000多年前的唐朝。 云烨是不幸的,他孤身一人来到了大唐,无依无靠,凄凄惨惨,恍恍惚惚之下,差点被狼群吃掉。因为是孤身一人,他对这个时代没有归属感,没有认同感,满腹牢骚和委屈无人诉说,又思念千多年后的妻子和孩子。他明白,是回不去了。 云烨又是幸运的,他手边竟然还有工兵铲,有背包,更加幸运的是,他遇到了马群,在讨好了马王后,他活了下来,在这里他自己提纯提取了一小袋青盐。并且在离开马群的时候,有了自己的兄弟——旺财。 云烨是多么庆幸啊,有了这么一个被野狼咬伤了腿的小马驹需要他来照顾,他也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不需要任何回复,任何人都无法理解他经历了怎样诡异离奇的事情,所以,只要有个能倾听的对象就好。一人一马相伴走戈壁,于是,旺财就陪着云烨走过了几十个年头。 因为云烨懂得提取青盐之法,解了唐军没有盐吃的困境,因为他背包里还有几个发了芽的土豆,几粒玉米和几颗辣椒籽。他把土豆献给李世民,用这个亩产几十石的,亦菜亦粮的作物解开了大唐君臣的忧虑,解决了天下万民的饥馑之患。得了一个蓝田县侯。又懂得炒钢炼钢之法,是神仙逍遥子的徒弟。 云烨何其幸运,在最孤独无靠的时候,突然得知在遥远的长安,还有被云定兴之乱拖累打为贱籍的云氏妇孺。为了振兴云氏家族,他不打算混吃等死,原来被人需要,能够照顾人也是这么幸福。 在见到奶奶的一瞬间,在被这个千多年前的老妇人拥入怀中的那一刻,云烨有了主心骨,大唐的云烨才有了灵魂,他要帮助大唐建立万世之基,“就像家里的根基足够厚足够牢固,子孙不争气败家也能多败坏几年”,他要把蓝田云氏传承几千年经久不衰。 他的运气如此之好,混世魔王程咬金、杀人魔王牛进达对他呵护备至,视如己出,连他们府上的下人都叫云烨“少爷”,后院可以随意出入。和太子李承乾、魏王青雀、李恪、程处默、牛见虎、长孙冲、李怀仁等人是兄弟;与长孙无忌、房玄龄、褚遂良、李靖、李绩、魏征等人同列朝堂,和孙思邈同为天下医家圣手。 云烨的经历,真是让人羡慕,在给牛见虎的安装调试好假肢后,二人打闹冲撞了銮驾,而这位大气包容的长孙皇后率先收云烨为徒,每每云烨有出格或者不听话,只以家法管教,未用国法处置。 这位聪慧、大气的皇后,和云烨名义上是师父,实际上是把云烨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管教,用眼泪哄了云烨一辈子。云烨也正是把皇后当做了自己的亲娘一样,当彗星出现,传言主后宫祸乱,云烨在春耕上大发狂性,和魏王李泰大打出手,成功的转移了朝臣的视线,言“彗星乃是我白玉京为了纪念先师哈雷所命名的,谁要是敢玷污这颗星星就是我的死敌!”成功的压制了袁天罡和司天监的官员,避免了朝臣攻击长孙皇后,将这场灾祸消弭于无形。 云烨“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仅这些历史名人都对他呵护有加,不得不说到的两个人,一位是颜之推老夫子,一位是李纲。 颜之推老夫子“做贼”偷玉米,老人家心系天下苍生,不拘小节,又对云烨格外亲切。看到云家庄子的繁盛景象,嘴里不停的赞道:“好啊,好啊,好庄子,好孩子!” 来到云家,评云家老奶奶,取那日暮唇上胭脂为云暮大小姐点在眉心,认可云暮为汉家苗裔。更是在书院,在朝廷,在旁人看不到的背后给了云烨很多
故事线太散,人物关系也很散。不知是翻译还是原文就是如此,罗里吧嗦,本来五百页就可以解决,偏要整个一千多,读前三百也页就已经受不了,硬着头皮读到八百,实在受不了了。观看体验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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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有意思的,有几章还蛮有启迪性 吐槽一下翻译,翻译语言是硬的就文化背景还是有欠。。。好多词得在读的时候往回转一遍 不过后元音表厚重前元音表清脆,奇怪的知识点又增加了
读了九个小时,有些好句需要多琢磨一下,有些意思需要理一理,毕竟英语的底子不太好,所以时间用得有些久。 有个书友在开篇不久提到,问我干啥不用英文来写想法,我说拼写完全正确还有困难,加上词汇量不高,有些小段落细节的东西并不能完全百分之百地看懂,所以我用的中文来写想法,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我觉得我们中国的很多学生被英语老师带进了坑里,语法背、单词背、课堂紧张、看到多的单词认不到就没信心往下读了。按照中文的套路来,字都认不到还咋往下读?渐渐地开始惧怕,也就成了很多同学的拦路虎。 我一个同学,为了过四级,天天早晨早起,在宿舍打手电背单词,一个单词不断不断地重复,唾沫星子横飞的程度。我说,这么背没用,结合文中的上下文,多见几次这个单词就记住了,根本就不用强行去记,现在把它记住了,过个三五天还是会忘。他不信,觉得我害他一样。 某年我去一个英语专业的朋友的课堂听课,那节课刚好讨论旅游的话题,这不挺欢快的啊,隆中就在隔壁,我来打算看看诸葛孔明的。讲着讲着就没对了,她不讲徐霞客不讲余纯顺,讲一些"斯、克、卡、西"的旅行家,我一个都认不到,更不了解……好生生的一堂课,我一点儿发言机会都没有。课后她问我,你是不是从其他系转过来的新生?坐这听一堂课,她竟然把我当外星人。 陈丹青先生早年在清华教授美术,干了几年发现他要的学生上不来。为啥?英语与政治,这两门卡死了。于是愤然辞职,不参与作孽。 我从夏鹏老师那报了一堂课,在讲课的时候他会提一些小技巧,比如他坚持不讲考试类的课程,比如与《The Glass》结合起来讲一些时事。这些东西才是接地气的东西,何苦去出一些老外考试都没法儿及格的题来打压我们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 他觉得英语学习环境已经被不懂语言学的人毁了,一个孩子那么复杂的中文能学会,为什么英语课就摸不准方向。 文中出现了哈瓦那这个地方,是不是耳熟?对头,今天古巴的卡斯特罗挂了,享年90岁。海明威的这本剧集背景就发生在哈瓦那附近(野猪湾?)的海域,剧情并不复杂,我觉得四级水平完全够读这原版书。 别怕!婴儿是从一些简单的词开始的,然后是长久的坚持学成的土泥巴话,我不信英语比我们土泥巴话难学。没有捷径,只有一条——坚持。 给四星是因为我们这个时代不需要英雄,给四星是因为老头在面对困难的时候除了有一个好心态(没好心态,自己给自己创造。)和长久的坚持。
小学最爱!吓人!
记得2016年,同为书迷的同学安利我看一本剧集起,我便沉醉在云氏儿郎的梦里,一梦便是2年,2年间这部《The Glass》竟然反复看了5、6遍。 直到今日小寒,冬雨凛冽,天寒地冻,窝在宿舍闲来无事,作为孑与不2忠实粉丝的我也来聊两句。 孑与不2大神迄今已有4部著作问世,《The Glass》、《The Glass》、《The Glass》且不去说。我只说说自己读《The Glass》的感受。 从哪里说起呢?一切的源头便是大西北戈壁滩里一个的水潭,云烨就是从这里掉进了时空,回到了1000多年前的唐朝。 云烨是不幸的,他孤身一人来到了大唐,无依无靠,凄凄惨惨,恍恍惚惚之下,差点被狼群吃掉。因为是孤身一人,他对这个时代没有归属感,没有认同感,满腹牢骚和委屈无人诉说,又思念千多年后的妻子和孩子。他明白,是回不去了。 云烨又是幸运的,他手边竟然还有工兵铲,有背包,更加幸运的是,他遇到了马群,在讨好了马王后,他活了下来,在这里他自己提纯提取了一小袋青盐。并且在离开马群的时候,有了自己的兄弟——旺财。 云烨是多么庆幸啊,有了这么一个被野狼咬伤了腿的小马驹需要他来照顾,他也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不需要任何回复,任何人都无法理解他经历了怎样诡异离奇的事情,所以,只要有个能倾听的对象就好。一人一马相伴走戈壁,于是,旺财就陪着云烨走过了几十个年头。 因为云烨懂得提取青盐之法,解了唐军没有盐吃的困境,因为他背包里还有几个发了芽的土豆,几粒玉米和几颗辣椒籽。他把土豆献给李世民,用这个亩产几十石的,亦菜亦粮的作物解开了大唐君臣的忧虑,解决了天下万民的饥馑之患。得了一个蓝田县侯。又懂得炒钢炼钢之法,是神仙逍遥子的徒弟。 云烨何其幸运,在最孤独无靠的时候,突然得知在遥远的长安,还有被云定兴之乱拖累打为贱籍的云氏妇孺。为了振兴云氏家族,他不打算混吃等死,原来被人需要,能够照顾人也是这么幸福。 在见到奶奶的一瞬间,在被这个千多年前的老妇人拥入怀中的那一刻,云烨有了主心骨,大唐的云烨才有了灵魂,他要帮助大唐建立万世之基,“就像家里的根基足够厚足够牢固,子孙不争气败家也能多败坏几年”,他要把蓝田云氏传承几千年经久不衰。 他的运气如此之好,混世魔王程咬金、杀人魔王牛进达对他呵护备至,视如己出,连他们府上的下人都叫云烨“少爷”,后院可以随意出入。和太子李承乾、魏王青雀、李恪、程处默、牛见虎、长孙冲、李怀仁等人是兄弟;与长孙无忌、房玄龄、褚遂良、李靖、李绩、魏征等人同列朝堂,和孙思邈同为天下医家圣手。 云烨的经历,真是让人羡慕,在给牛见虎的安装调试好假肢后,二人打闹冲撞了銮驾,而这位大气包容的长孙皇后率先收云烨为徒,每每云烨有出格或者不听话,只以家法管教,未用国法处置。 这位聪慧、大气的皇后,和云烨名义上是师父,实际上是把云烨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管教,用眼泪哄了云烨一辈子。云烨也正是把皇后当做了自己的亲娘一样,当彗星出现,传言主后宫祸乱,云烨在春耕上大发狂性,和魏王李泰大打出手,成功的转移了朝臣的视线,言“彗星乃是我白玉京为了纪念先师哈雷所命名的,谁要是敢玷污这颗星星就是我的死敌!”成功的压制了袁天罡和司天监的官员,避免了朝臣攻击长孙皇后,将这场灾祸消弭于无形。 云烨“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仅这些历史名人都对他呵护有加,不得不说到的两个人,一位是颜之推老夫子,一位是李纲。 颜之推老夫子“做贼”偷玉米,老人家心系天下苍生,不拘小节,又对云烨格外亲切。看到云家庄子的繁盛景象,嘴里不停的赞道:“好啊,好啊,好庄子,好孩子!” 来到云家,评云家老奶奶,取那日暮唇上胭脂为云暮大小姐点在眉心,认可云暮为汉家苗裔。更是在书院,在朝廷,在旁人看不到的背后给了云烨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