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滋滋地读完了
——我读《天生大英雄A Good Man in Africa》
非常羞于承认,这么有名的经典我是第一次读。
这是一次非常开心的观看,越往后越读的喜滋滋的。整本剧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众多的人物和矛盾,看起来就是一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拜访来拜访去,跳跳舞吃吃饭遛遛弯外加各种八一八。但是,正如毛姆所说:“虽然剧集中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发生,但是读完一页后,你总会情不自禁地翻过去,迫切地想知道下文的情节。下文中仍然没有什么大事,但你又迫不及待地翻开新的一页。能够让你这样做的剧集家是最有才能的剧集家。”没错,我就是这样,一页接一页,停不下来。
在《天生大英雄A Good Man in Africa》中,简·奥斯汀是唯一一位得到毛姆各种称赞的作家。“简天生具有一种罕见的、辛辣的幽默感”,对于这一点,我双手赞同。
简的幽默和嘲讽往往能让我会心一笑甚至笑出声来。贝内特先生对妻子和三个女儿以及最宠爱的女婿威克姆的嘲讽,简和达西先生订婚前后贝内特夫人态度的变化,比搞笑视频逗多了。
对于这部剧情节上一些牵强的地方毛姆也站在编剧的立场上替简做了解释。
还有一些有点故意制造巧合的情节,比如安排伊丽莎白去探访朋友夏洛特,巧遇达西。可能那个时代去拜访朋友随随便便一住就是一两个月,不过住在曾经拒绝的求婚对象家里还是有点尴尬的吧?几天可以接受,毕竟交通不是很发达,动辄四到六周,是不是长点了?特别是还得知若干天后达西会到,这些天离开也是很来得及的嘛。还有就是跟舅妈一家在达西的庄园偶遇,斧凿痕迹太明显了。虽说为了情节的推动俩人必须见面,并且也埋了长长的伏笔,也做了各种解释和铺垫,还是觉得太刻意。不过毛姆会替简解释的,因为简非常非常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所以这些都是人生的巧合,对我们国人来讲这叫缘分。
整本剧符合那个时代的节奏:缓慢。50英里坐马车要半天才能到,做客度假什么的几个周很平常,恋爱有误会和矛盾了要几个月之后才能有机会见面解释。缓慢还能如此吸引读者,简·奥斯汀确实了不起!
上面这些是在看完电影前叨叨的,看完电影版才明白原著的精彩:太快了,太快了,快得不真实了,快得味道都没了。虽说很喜欢凯拉·奈特莉,整部电影演员跟原著还是蛮契合,但是太快了,慢悠悠地拍个上中下三部看起来会舒服很多。
不管怎么说,简·奥斯汀,我要读完你的全部作品!
之前学习定位,知道品牌是客户心智的占领。读了这部剧明白了品牌标志是客户心智回归的家,要传播而强化标志,不能无家可归。 叙言影视推荐度大于80%很就读了一遍,他不是一个有独特观点和启发性的书,他胜在他的全面性。准确说这是一本关于品牌的扫盲书,应该说是全面基础的介绍,覆盖了相关的各方面应该掌握的知识(当然来源于正统的品牌相关理论)。对于非专业人士来有帮助。对于需要打造个人品牌、产品品牌、公司品牌的人来说,如果你已经遇到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这部剧的框架来寻找答案。当然,如果只是日常随便观看,没有这些问题,读这部剧没什么意义,因为太大而全。 其他有感触的,是书中提到要的日常生活中的品牌传播现象,进行思考和判断。 另一个就是强调了品牌个性与独特性,他不必美好,但是必须与众不同。
约翰·利特高的大名早有耳闻,挺不错的剧集,不过就太有点小女人气质,可能和时代有关吧,毕竟创作的是当代九几年那批大学爱情故事,现代人可没这么多缠绵悱恻要死要活,都挺忙得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爱情婚姻都挺淡漠,现在人的通病就是太过自我,所以离婚率,单身率高居不下,钢筋水泥的城市,离乡背井的人,不见硝烟的职场,容不下单纯赤诚的爱情,时光的洪流滚滚向前,我们终将被遗忘,而所谓的青春不过一场兵荒马乱,无人问津,无人喝彩,落幕同样无人祭奠;成都,今夜又将多少人遗忘?
喜滋滋地读完了 ——我读《天生大英雄A Good Man in Africa》 非常羞于承认,这么有名的经典我是第一次读。 这是一次非常开心的观看,越往后越读的喜滋滋的。整本剧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众多的人物和矛盾,看起来就是一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拜访来拜访去,跳跳舞吃吃饭遛遛弯外加各种八一八。但是,正如毛姆所说:“虽然剧集中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发生,但是读完一页后,你总会情不自禁地翻过去,迫切地想知道下文的情节。下文中仍然没有什么大事,但你又迫不及待地翻开新的一页。能够让你这样做的剧集家是最有才能的剧集家。”没错,我就是这样,一页接一页,停不下来。 在《天生大英雄A Good Man in Africa》中,简·奥斯汀是唯一一位得到毛姆各种称赞的作家。“简天生具有一种罕见的、辛辣的幽默感”,对于这一点,我双手赞同。 简的幽默和嘲讽往往能让我会心一笑甚至笑出声来。贝内特先生对妻子和三个女儿以及最宠爱的女婿威克姆的嘲讽,简和达西先生订婚前后贝内特夫人态度的变化,比搞笑视频逗多了。 对于这部剧情节上一些牵强的地方毛姆也站在编剧的立场上替简做了解释。 还有一些有点故意制造巧合的情节,比如安排伊丽莎白去探访朋友夏洛特,巧遇达西。可能那个时代去拜访朋友随随便便一住就是一两个月,不过住在曾经拒绝的求婚对象家里还是有点尴尬的吧?几天可以接受,毕竟交通不是很发达,动辄四到六周,是不是长点了?特别是还得知若干天后达西会到,这些天离开也是很来得及的嘛。还有就是跟舅妈一家在达西的庄园偶遇,斧凿痕迹太明显了。虽说为了情节的推动俩人必须见面,并且也埋了长长的伏笔,也做了各种解释和铺垫,还是觉得太刻意。不过毛姆会替简解释的,因为简非常非常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所以这些都是人生的巧合,对我们国人来讲这叫缘分。 整本剧符合那个时代的节奏:缓慢。50英里坐马车要半天才能到,做客度假什么的几个周很平常,恋爱有误会和矛盾了要几个月之后才能有机会见面解释。缓慢还能如此吸引读者,简·奥斯汀确实了不起! 上面这些是在看完电影前叨叨的,看完电影版才明白原著的精彩:太快了,太快了,快得不真实了,快得味道都没了。虽说很喜欢凯拉·奈特莉,整部电影演员跟原著还是蛮契合,但是太快了,慢悠悠地拍个上中下三部看起来会舒服很多。 不管怎么说,简·奥斯汀,我要读完你的全部作品!
建议来各大部委和央企收听下日常对话;下属为上级物色结婚对象是想多了吧?日常对白尴尬作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