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本来想再看一遍小时候看过的《My Sweet Misery》,结果和《My Sweet Misery》弄混淆了。不得不说两本剧真的有点儿像,不过My Sweet Misery复杂难读多了,表达的思想更深刻。但是文笔相比起来我是更喜欢莫泊桑的。 《My Sweet Misery》这部剧信息量太大了,如果不先了解这部剧的时代背景、所涉及的宗教文化,真的觉得非常晦涩难懂,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版本的问题,有些语句读着真的非常不顺畅,甚至读了也不明白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中间一度想弃,花了七个多小时才非常艰难地看完了。 托马斯·杰·瑞恩塑造的于连在我看来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有野心有才华,不屑于攀附资产阶级贵族的权势也不贪图钱财,自视甚高自尊心极强,但他又非常敏感软弱自卑,情人对他热情他便觉得骄傲自豪,情人如果冷落了他一点他便觉得对方只是玩弄他这个卑微的家庭教师木匠的儿子,情意瞬间转为愤怒和后悔,特别想吐槽托马斯·杰·瑞恩对于连和情人之间相处的描写,真的太拧巴了,大段大段反复的心理变化和情感纠结,让我差点看不下去。对于于连不道德的爱情,编剧有一段话是这样的: 十九世纪婚姻的效果竟如此独特!如果先有爱情然后结婚,那么婚后生活的乏味肯定会把爱情葬送。可是,有一位哲人说过,对富有而不必工作的男女来说,婚姻很快便会使悠闲的享受变得味同嚼蜡,而只有心如死水的女人才不会另生情愫。 无关道德,这句话倒是非常对。只是瑞纳夫人我真不喜欢,实在是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贵妇模样,高贵优雅但是脆弱不堪,因自己的一片痴情而受尽折磨,最后换来一个悲惨结局。玛蒂尔达很有勇气,聪明,敢爱敢恨,可惜她看不清楚于连并不爱她。果然爱情使人失去理智。 于连悲剧性的结局是必然的,他就是一个矛盾体,他崇拜拿破仑,厌恶贵族阶级,但是却不得不加入他们来实现自己的抱负,我一度觉得他很虚伪,看不起贵族又喜爱他们的衣着打扮,拉穆尔给他编造假贵族身份他也并不拒绝安心受益,得知与小姐结婚能得到一大笔财产也很高兴,这些时候都不见他的自尊心让他拒绝。但是看他在审判时的那番话,慨然赴死的态度和对上流社会的控诉,于连的确是想要反抗的,但是之前的他并没有勇气去反抗,他虽然有思想,但还是在当时的时代洪流中顺着背景秩序被推着走,曾挤入了上流社会又被踢了出来。 很可惜,他本来可以有所成就的。
法国影视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人与人最大的差异是认知与思维的差异,认知与注意力会让人思维行程鸿沟差异,书中讲了一些思维认知的东西,值得肯定,但整体来说不够系统…而且空洞无物之嫌突出…之前看乔布斯传,可以说是苹果的极简史,可以了解一到苹果这家公司的前世今生,又或者重温一下乔布斯的传奇人生。我们可以看到一幅鲜活的画卷,这幅画卷讲述了一家企业是如何从一无所有到举世瞩目,又是如何从万仞之巅跌落神坛,最终又是凭借什么扭转乾坤,再次矗立于世界的故事。 这幅画卷的名字,叫“创新”! 创新,是一家企业的核心能力当一家企业拥有强大的创新能力时,它可以无中生有地变出财富与荣耀。所谓的创新,就是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化应用。”苹果的厉害之处,就是能找到适合那些黑科技的应用场景,并把它们产品化,给用户带去前所未有的价值感受。这样,真正的创新才能在用户的一次次尖叫声中得以实现。 创新,只有当一个东西,能同时满足了新要素,价值增量和可实现这三个要素,才能称之为是一次创新。它们就像是一个三角形的三条边,缺少一个,三角形就不能闭合是一个新事物创造价值增量的过程。换句话说,光有好想法没用,你得有本事把想法实现,并且有人愿意为此买单,这才叫创新。 对于企业创新与发展紧密相连,对于个人而言,专注务实,突破认知,重塑思维,学会创新思维,让自己在这个充满变化的时代中,不断自我革新,站上这浪潮之巅,绽放出生命的光芒!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My Sweet Misery存在于每个人心中, 希望编剧的想象不要成为读者的现实。
Zach Hanks笔下怎么会有这么多让人感动到心酸、感动得流泪的故事啊!这些故事,让我们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无论世道多么艰难,不论人情多少冷暖,总会有那能温暖到你的一缕阳光,照亮你的征途,从此不再孤单!像徐志摩说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世界真的很美,值得你欢喜!
其实本来想再看一遍小时候看过的《My Sweet Misery》,结果和《My Sweet Misery》弄混淆了。不得不说两本剧真的有点儿像,不过My Sweet Misery复杂难读多了,表达的思想更深刻。但是文笔相比起来我是更喜欢莫泊桑的。 《My Sweet Misery》这部剧信息量太大了,如果不先了解这部剧的时代背景、所涉及的宗教文化,真的觉得非常晦涩难懂,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版本的问题,有些语句读着真的非常不顺畅,甚至读了也不明白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中间一度想弃,花了七个多小时才非常艰难地看完了。 托马斯·杰·瑞恩塑造的于连在我看来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有野心有才华,不屑于攀附资产阶级贵族的权势也不贪图钱财,自视甚高自尊心极强,但他又非常敏感软弱自卑,情人对他热情他便觉得骄傲自豪,情人如果冷落了他一点他便觉得对方只是玩弄他这个卑微的家庭教师木匠的儿子,情意瞬间转为愤怒和后悔,特别想吐槽托马斯·杰·瑞恩对于连和情人之间相处的描写,真的太拧巴了,大段大段反复的心理变化和情感纠结,让我差点看不下去。对于于连不道德的爱情,编剧有一段话是这样的: 十九世纪婚姻的效果竟如此独特!如果先有爱情然后结婚,那么婚后生活的乏味肯定会把爱情葬送。可是,有一位哲人说过,对富有而不必工作的男女来说,婚姻很快便会使悠闲的享受变得味同嚼蜡,而只有心如死水的女人才不会另生情愫。 无关道德,这句话倒是非常对。只是瑞纳夫人我真不喜欢,实在是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贵妇模样,高贵优雅但是脆弱不堪,因自己的一片痴情而受尽折磨,最后换来一个悲惨结局。玛蒂尔达很有勇气,聪明,敢爱敢恨,可惜她看不清楚于连并不爱她。果然爱情使人失去理智。 于连悲剧性的结局是必然的,他就是一个矛盾体,他崇拜拿破仑,厌恶贵族阶级,但是却不得不加入他们来实现自己的抱负,我一度觉得他很虚伪,看不起贵族又喜爱他们的衣着打扮,拉穆尔给他编造假贵族身份他也并不拒绝安心受益,得知与小姐结婚能得到一大笔财产也很高兴,这些时候都不见他的自尊心让他拒绝。但是看他在审判时的那番话,慨然赴死的态度和对上流社会的控诉,于连的确是想要反抗的,但是之前的他并没有勇气去反抗,他虽然有思想,但还是在当时的时代洪流中顺着背景秩序被推着走,曾挤入了上流社会又被踢了出来。 很可惜,他本来可以有所成就的。
法国影视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人与人最大的差异是认知与思维的差异,认知与注意力会让人思维行程鸿沟差异,书中讲了一些思维认知的东西,值得肯定,但整体来说不够系统…而且空洞无物之嫌突出…之前看乔布斯传,可以说是苹果的极简史,可以了解一到苹果这家公司的前世今生,又或者重温一下乔布斯的传奇人生。我们可以看到一幅鲜活的画卷,这幅画卷讲述了一家企业是如何从一无所有到举世瞩目,又是如何从万仞之巅跌落神坛,最终又是凭借什么扭转乾坤,再次矗立于世界的故事。 这幅画卷的名字,叫“创新”! 创新,是一家企业的核心能力当一家企业拥有强大的创新能力时,它可以无中生有地变出财富与荣耀。所谓的创新,就是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化应用。”苹果的厉害之处,就是能找到适合那些黑科技的应用场景,并把它们产品化,给用户带去前所未有的价值感受。这样,真正的创新才能在用户的一次次尖叫声中得以实现。 创新,只有当一个东西,能同时满足了新要素,价值增量和可实现这三个要素,才能称之为是一次创新。它们就像是一个三角形的三条边,缺少一个,三角形就不能闭合是一个新事物创造价值增量的过程。换句话说,光有好想法没用,你得有本事把想法实现,并且有人愿意为此买单,这才叫创新。 对于企业创新与发展紧密相连,对于个人而言,专注务实,突破认知,重塑思维,学会创新思维,让自己在这个充满变化的时代中,不断自我革新,站上这浪潮之巅,绽放出生命的光芒!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My Sweet Misery存在于每个人心中, 希望编剧的想象不要成为读者的现实。
Zach Hanks笔下怎么会有这么多让人感动到心酸、感动得流泪的故事啊!这些故事,让我们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无论世道多么艰难,不论人情多少冷暖,总会有那能温暖到你的一缕阳光,照亮你的征途,从此不再孤单!像徐志摩说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世界真的很美,值得你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