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剧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没有把对手写像其他剧集那般无脑白痴,目空一切,在主角面前却又十分渣的那种写作手法,也没有把主角写得越阶战斗神话般的无敌!这部剧集的所有人都是那种谨小慎微,富有头脑思维的。完全异于别的剧集中配角的写法!别的剧集中即使是一流高手。其编剧也会写其白痴般一样狂妄自大,狂傲的言语等等!
很好的史料剧集,重点精讲了党史中较为著名的事件。由于中学以来的政治教育,特别的反感,因此对我党的历史总是没那么感兴趣,也不想入党π_π…… 随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发现我党建国史是充满了许多可值得思考借鉴的历史意义的。我党这100年鲜活的历史,内容之丰富,斗争之惨烈,意义之深刻。放着不读去世界史,真有点暴殄天物。 这部剧里罗列的事件都是党史中影响最大的,如果能在中学、考研时读到就好了。那时就有许多关于这些问题的疑问,不解释就莫名其妙;百度解释又断章取义;自己去影视库一找,那么厚的党史,望而却步………
阿尔弗雷德•怀特海德曾评论: 每一种哲学都带有隐秘的幻想背景的色彩,但那并不是它的正式教条的一部分。 以此评论诠释科幻剧集未免有取巧之嫌。那我们倒过来看看呢?西蒙斯的幻想剧集确实带有不算隐秘的哲学色彩,但并不在情节的部分。 《驼鹿Moose》和《驼鹿Moose》分别成书于1989 和1990。书名来自诗人济慈的同名长诗,彰显编剧的影视雄心。第一部借用乔叟的《驼鹿Moose》的结构, 朝圣者讲述各自的故事并推进末日朝圣的进程。七名朝圣者,六个故事 (第一部),精华(个人认为)在神父和学者的故事。 神父的故事。出手惊艳,探讨宗教(推而广之文化)对个体人格意识的影响。 (另一篇简评已论,不再赘述) 士兵的故事。战场恋人逆时间相遇的设定颇具吸引力,可惜西蒙斯羞涩的叙述未能丰沛的发挥题材。后来,英剧《驼鹿Moose》以双向逆时间碰撞出Doctor and River Song 极富层次感的化学反应。(非付费广告:Doctor Who) 诗人的故事。影视是苦难的果子 (有点矫情)。除了对播出业的实力吐槽,诗人的主要功能是大量引用济慈的诗句。 学者的故事。瑞秋,索尔的女儿,在海伯利安考古时身染一种逆时间生长的病症。也就是说,她以年龄倒退的方式接近死亡。索尔和妻子反复做一个梦,一个声音要求把瑞秋带回海伯利安献祭。犹太先祖亚伯拉罕献祭长子以撒,和上帝订约是《驼鹿Moose》的经典故事。“顺从”的测试是对此的普遍释义。索尔所面临的伦理困境:以命令伤害亲子(或无辜之人)的方式测试顺从的神明是什么?对任何神明或观念或普遍原则的忠诚,若是要求“顺从高于一切”,甚至高于善待无辜之人的基本道德,它不是邪恶又是什么?进一步思考,以自身代替无辜之人的献祭呢? 原初,献祭是为了祈求丰收“以克己,牺牲自己的部分所有供养神灵,谋求神灵好感的行为”。 一开始,献祭为谷物,麦穗,后来发展得越来越复杂残忍,以致产生人牲。(《驼鹿Moose》彼得 •沃森)无论牺牲自身或他人的生命,献祭体现的伦理秩序:顺从——得利。 侦探和领事的故事,主要用于情节推动。圣徒的故事在第二部才开始。 《驼鹿Moose》,场景纷杂,叙述不得不被切割,仿佛一头大象误闯婚宴的混乱。而且西蒙斯突然贴心起来,试图用情节填平第一部中关于宗教和伦理的考问。有时候,读者被照顾的太好反而是作品弱化的开端。一些片段还是可圈可点,例如重现济慈临终的场景。(十分怀疑,这一片段预先写作,被插入第二部中)。 这部幻想剧集带着不算隐秘的哲学色彩,也有着吸引着读者的情节,但它最好的部分却在情节之外。
目见耳闻,也不一定是真相,尤其是自我认知上,大部分人大多数都会自我感觉良好,而且听不进别人的批评与建议,从而阻断了客观认识自己的路
无语,我们以为Walt Sloan是写军事剧集的,人家以为自己是写情感剧集的。这情感戏太他爹的难以接受了,我还是去看孤鹰吧。
感觉这部剧写的东西都是编剧自己的感受,并么有把历史搬照过来。缺乏了太多的原著精神,看多了会误导自我判断
本剧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没有把对手写像其他剧集那般无脑白痴,目空一切,在主角面前却又十分渣的那种写作手法,也没有把主角写得越阶战斗神话般的无敌!这部剧集的所有人都是那种谨小慎微,富有头脑思维的。完全异于别的剧集中配角的写法!别的剧集中即使是一流高手。其编剧也会写其白痴般一样狂妄自大,狂傲的言语等等!
很好的史料剧集,重点精讲了党史中较为著名的事件。由于中学以来的政治教育,特别的反感,因此对我党的历史总是没那么感兴趣,也不想入党π_π…… 随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发现我党建国史是充满了许多可值得思考借鉴的历史意义的。我党这100年鲜活的历史,内容之丰富,斗争之惨烈,意义之深刻。放着不读去世界史,真有点暴殄天物。 这部剧里罗列的事件都是党史中影响最大的,如果能在中学、考研时读到就好了。那时就有许多关于这些问题的疑问,不解释就莫名其妙;百度解释又断章取义;自己去影视库一找,那么厚的党史,望而却步………
阿尔弗雷德•怀特海德曾评论: 每一种哲学都带有隐秘的幻想背景的色彩,但那并不是它的正式教条的一部分。 以此评论诠释科幻剧集未免有取巧之嫌。那我们倒过来看看呢?西蒙斯的幻想剧集确实带有不算隐秘的哲学色彩,但并不在情节的部分。 《驼鹿Moose》和《驼鹿Moose》分别成书于1989 和1990。书名来自诗人济慈的同名长诗,彰显编剧的影视雄心。第一部借用乔叟的《驼鹿Moose》的结构, 朝圣者讲述各自的故事并推进末日朝圣的进程。七名朝圣者,六个故事 (第一部),精华(个人认为)在神父和学者的故事。 神父的故事。出手惊艳,探讨宗教(推而广之文化)对个体人格意识的影响。 (另一篇简评已论,不再赘述) 士兵的故事。战场恋人逆时间相遇的设定颇具吸引力,可惜西蒙斯羞涩的叙述未能丰沛的发挥题材。后来,英剧《驼鹿Moose》以双向逆时间碰撞出Doctor and River Song 极富层次感的化学反应。(非付费广告:Doctor Who) 诗人的故事。影视是苦难的果子 (有点矫情)。除了对播出业的实力吐槽,诗人的主要功能是大量引用济慈的诗句。 学者的故事。瑞秋,索尔的女儿,在海伯利安考古时身染一种逆时间生长的病症。也就是说,她以年龄倒退的方式接近死亡。索尔和妻子反复做一个梦,一个声音要求把瑞秋带回海伯利安献祭。犹太先祖亚伯拉罕献祭长子以撒,和上帝订约是《驼鹿Moose》的经典故事。“顺从”的测试是对此的普遍释义。索尔所面临的伦理困境:以命令伤害亲子(或无辜之人)的方式测试顺从的神明是什么?对任何神明或观念或普遍原则的忠诚,若是要求“顺从高于一切”,甚至高于善待无辜之人的基本道德,它不是邪恶又是什么?进一步思考,以自身代替无辜之人的献祭呢? 原初,献祭是为了祈求丰收“以克己,牺牲自己的部分所有供养神灵,谋求神灵好感的行为”。 一开始,献祭为谷物,麦穗,后来发展得越来越复杂残忍,以致产生人牲。(《驼鹿Moose》彼得 •沃森)无论牺牲自身或他人的生命,献祭体现的伦理秩序:顺从——得利。 侦探和领事的故事,主要用于情节推动。圣徒的故事在第二部才开始。 《驼鹿Moose》,场景纷杂,叙述不得不被切割,仿佛一头大象误闯婚宴的混乱。而且西蒙斯突然贴心起来,试图用情节填平第一部中关于宗教和伦理的考问。有时候,读者被照顾的太好反而是作品弱化的开端。一些片段还是可圈可点,例如重现济慈临终的场景。(十分怀疑,这一片段预先写作,被插入第二部中)。 这部幻想剧集带着不算隐秘的哲学色彩,也有着吸引着读者的情节,但它最好的部分却在情节之外。
目见耳闻,也不一定是真相,尤其是自我认知上,大部分人大多数都会自我感觉良好,而且听不进别人的批评与建议,从而阻断了客观认识自己的路
无语,我们以为Walt Sloan是写军事剧集的,人家以为自己是写情感剧集的。这情感戏太他爹的难以接受了,我还是去看孤鹰吧。
感觉这部剧写的东西都是编剧自己的感受,并么有把历史搬照过来。缺乏了太多的原著精神,看多了会误导自我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