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读后感
从表面上看,《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讲述的是一个离经叛道的故事。正如大多数读者所知道的,故事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曾在交易所卖过股票,有一个美丽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的儿女,过着普通人认为的幸福生活。到了中年方始立志献身艺术,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扶持。
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剧集揭示了唯艺术才是真永恒的道理。
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剧集的结构和基调。《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十七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十八章到第四十四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四十五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剧集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剧集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剧集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四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十五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叙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
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观看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剧集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在《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的结尾,伯特·兰卡斯特写道:
有句《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剧集还作了如是的拷问: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剧集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
近期不多的4星,博瑞尔马卡姆的描述已经很棒了,加上陶立夏的翻译,非常地和谐。
盲目地飞行数小时,还要不偏离航线。但他并不称之为“盲飞”,而称作“夜航”。这是标题的来源。West with night,本身就是一种孤独。本来我以为这是底色,后来发现,这就是这部剧本身。
虽然航行也是充满魅力,但是这部剧让我爱上了马这种生物。看完彩蛋,我明白了,是因为编剧把自己最纯粹的感情给了马,而我,正好向往这样的浪漫。
书里还原的是朗读者作为人的大爱,倾佩、震惊、触动,一次次涤荡着自己,警醒着我,虽已中年,可做之事,可学之处实在太多,只要“出走”,定有“风景”!
《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读后感 从表面上看,《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讲述的是一个离经叛道的故事。正如大多数读者所知道的,故事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曾在交易所卖过股票,有一个美丽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的儿女,过着普通人认为的幸福生活。到了中年方始立志献身艺术,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扶持。 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剧集揭示了唯艺术才是真永恒的道理。 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剧集的结构和基调。《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十七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十八章到第四十四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四十五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剧集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剧集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剧集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四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十五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叙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 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观看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剧集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在《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的结尾,伯特·兰卡斯特写道: 有句《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剧集还作了如是的拷问: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剧集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
故事很精彩,了解到一个立体的跃然纸上的杜月笙,人生无法评价,但求无愧于心,但求无愧于己。 书中有一些明显的问题,扣掉一星吧……
看得我晚上不敢睡觉了!真心恐怖,人性的阴暗面既恐怖又恶心!看来还是需要多晒晒太阳才健康啊!
诈骗式口碑还真是第一次遇到。看过的国产剧不多,苍兰诀狂飙都算是有爽点有泪点,这个剧有个啥,第四五集除了大爷出现,其他都是记不清的注水剧情,主创给三个男性角色加太多太多人物光环了,拉丁舞和破案有一毛钱关系?这么冲动不讲纪律的刑警队长也是头一回见,至少我觉得没说服力。悬疑部分远不如隐秘的角落,时代刻画也就轻轻带过,历史的车轮碾过观众,有痛感吗?没有啊!后半段我觉得王师傅根本顾不上下岗这回事了。女性角色几乎都是背景板,美素德华演技多好啊,就那么点戏份。沈墨暗黑恶女的锋芒都被改没了,尽看三个男人耍宝了。至于仿东野圭吾杀人回忆那都不必再提。属于不看完全没有损失的“普剧”,有这功夫真的不如把杀人回忆再刷一遍。。太太太过誉了
观看中不断感叹:“这就是为我写的书吧?!”真诚推荐对自己要求高但行动力弱的人观看,或许你也会由此得知自己的病症所在,恍然大悟后还有编剧可实操性非常强的小tips供使用。祝我们的不完美🍻
近期不多的4星,博瑞尔马卡姆的描述已经很棒了,加上陶立夏的翻译,非常地和谐。 盲目地飞行数小时,还要不偏离航线。但他并不称之为“盲飞”,而称作“夜航”。这是标题的来源。West with night,本身就是一种孤独。本来我以为这是底色,后来发现,这就是这部剧本身。 虽然航行也是充满魅力,但是这部剧让我爱上了马这种生物。看完彩蛋,我明白了,是因为编剧把自己最纯粹的感情给了马,而我,正好向往这样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