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逝世以后尽管会以量子状态的形式存在,但有了观察者仍会坍缩,所以……
#2018第62本,总第131本# 一个程家大院,表面风光无限,实际上却是一个大棺材,里面都是些心无可依的孤魂野鬼。程司令也活在过去的回忆中,用自己戎马倥偬的作风镇压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看似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程家儿女们像蛀虫一样,蚕食着父亲程司令所剩不多的余威,个个心怀鬼胎、寡廉鲜耻、欲望无限、毫无伦理。直到一个乡下小保姆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大院的恶性平衡,她的到来对这个家的影响正如她的名字一样--“霜降”。 初来时的霜降,聪慧、淳朴、漂亮,与其他小保姆有着天壤之分,她像是寒冬中的一束暖阳照进了这个久不见天日的“大棺材”,像一缕春风拂过了程司令、四星、大江父子三人或行将就木或死水微澜或比天骄的心田。整个大家庭里,只有孩儿妈已经超脱网外,她冷静的可怕,这种冷静是经历过刻骨的拥有后又突然失去的无欲无求,她冷眼旁观、伺机而动。恰好,不谙世事的霜降也正中孩儿妈的下怀,成了她报复这个家庭最犀利的武器,她四两拨千斤地把霜降推到程家父子中间,静待这颗定时炸弹爆发。 程家是个大染缸,当初那个单纯到只想在大城市有个立足之地的小保姆,内心深处却产生了一丝少奶奶梦的薄望,她被这个自己看来都是奢求的欲望无形的纠缠着。三个男人,父子三人,都对霜降产生了感情。对老爷子来说,霜降唤醒了他垂暮的激情和欲望;对大江来说,霜降个他做梦都想让她成为公主的灰姑娘;而对四星来说,霜降确是他心里的一根救命稻草,是她给了自己希望,也唤醒了内心残存的那点真,而正是这点真让霜降献出了自己的身体。 最后霜降面临抉择,是选择真心还是选择遥不可及的少奶奶梦。大江的断腿使这个选择的天平倾向了一边,霜降觉得断了腿的王子可以离灰姑娘更近了,她又做起了公主梦,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内心的那点真也随着四星的逃跑而远去。但突如其来的怀孕把她打回了现实,孩子的父亲可能是四星也可能是为求一席住地而献身与的“楼管”,这时她才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个大染缸染的面目全非,已经回不到过去了。 故事的结局令人唏嘘,程家树倒猢狲散,大江和霜降不期而遇,心比天高、自命不凡的大江为了一份糊口的工作也会低三下四,而霜降确成了依附于各种男人的寄生虫。
全文结构紧凑,行文流畅,人物形象丰满真实,生动活泼,寥寥数语,就白描出角色情绪及性格,细节勾画从不敷衍。编剧思维缜密,文字功底了得,难得一见的好剧。
千百万种人生中,孤独肯定不止这十一种。这部剧我觉得就这么两大类孤独,一是因为不被理解,想要快速融入一个新的集体而不得其法的孤独。如南瓜灯博士,万事如意,自讨苦吃,与陌生人共乐,布朗宁自动步枪,绝佳爵士钢琴,旧的不去。二是现实和理想的差距的孤独。 说实话,好几篇没有看懂,假如没有其他书友的解释,真的不能理解,连马马虎虎的理解都不行。比如说布朗宁自动步枪这一章。约翰费隆作为一个退役的军人,有这一份还行的工作,家中只差一个孩子,妻子也不是很差。他还是觉得生活无聊,要走出去寻找刺激,去酒吧中大肆吹捧当年的自己,而后反被自己在酒吧中搭讪的女子所抛弃,再然后跑到政府门口去撒泼。我感觉他这不是孤独了,他是无聊透顶。好好的日子不过,沉迷于自己的过去。还有第二章万事如意,假如结婚对象不是自己喜欢的,连开始都还没有开始过上柴米油盐的生活就有点烦的时候,甚至身边至亲好友都不祝福的时候,为什么一意孤行的去履行这个婚姻?是为了证明婚姻是坟墓这话吗,怎么感觉可想而知之后婚姻生活的孤独是自找的啊,能怨谁呢。 这些都像极了文章一篇《Beck Sista vittnet》这个标题。 正如译者所说“《Beck Sista vittnet》写的都是些局外人,他们想要进入某个世界,却遭到拒绝。这个世界可能是某间教室,也可能是军队,更可能是家庭” 他们有些孤独是我无法理解的,因为没有经历过,没有感同身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阅历太少的缘故还是什么。 虽说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无人理解自己也是难过的。人呐,还是情感动物,不可能一直保持着理智。哦,当然这类全是正常人,没有良知的人是不需要被人家理解的。 末尾想起刘同的那一句话,觉得很应景“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如何做到这虽败犹荣的样子。 耶茨说:“上帝知道,伯尼,上帝知道这里当然在哪儿会有窗户,一扇我们大家的窗户。”
她不喜欢他,不喜欢他在送她美国玻璃丝袜的时候说:“这袜子真结实,穿一年都不坏。”过了许多年以后,她说:“我不能嫁给一个会和我谈丝袜结实不结实的男人。No fun。” 这时,家里为他找了一门亲事,他拿出三百块钱给来相亲的女子,让她随便上街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这个女子买回来一堆花布和胭脂粉盒。于是,他回断这门亲事,他说:“我怎么能讨这样的女人。” 他们两个人都是不把婚姻看成过饮食男女日子的人,他们对自己的婚姻都有着深深的期望,在这一点上,他们真的是志同道合。他们是那种追求生活以快乐为本的人,对日常生活抱着游戏般的骄傲态度,而且总是执意不肯妥协,也不肯被它压弯。 她爱上的真的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丈夫,而她的丈夫是一个无法满足于过居家生活的男子。1943年儿子中正出生时,戴西难产,在医院两天生不下孩子来,女儿静姝正在家里静养肺炎,他还是去俱乐部玩牌到深夜回家。这是一个会让你非常高兴、但不会对你负起全部责任的丈夫。他是戴西生活中的音乐,而不是粮食。 这就是戴西——从前因为喜欢他对生活铺张的趣味而嫁给他,因为他是家里的男主人而在他花心的时候将他找回家,因为自尊而从不在他落魄时埋怨他,也不在他失忠时控诉他的女子——最后想要对他说的话。当我知道吴毓骧曾经在外面另有女人相好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对一直清澈的尊严的戴西来说,是怎样大的侮辱。她怎么能不失望,不恼羞,怎么能不恨他。他把能带给她的快乐,都带给她了,也把能带给她的灾难,都带给她了。 戴西从来不多说她的丈夫,在回忆录里也极少有关于他的事,更没有一句评论。只是在知道戴西伏在丈夫骨灰盒上说的唯一一句话时,才能确定,原来戴西是世界上最懂得吴毓骧的那个人,就是她已经坚决收回了自己付出过的爱情,她也还是那个最能体贴吴毓骧的人,甚至还是最能欣赏吴毓骧对新鲜花样有天然无师自通秉性的人,经过这么多的事,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鉴赏力,也没有否定自己的喜好。 这是一种骄傲,或者说是一种自尊,戴西拥有的。她维护自己选择过的东西,不因为它们没有给她带来意想中的快乐与幸福就舍弃它们,她只是欣赏和把玩它们的意趣,不以自己的获得来衡量别人的价值。也许,她因为从来不缺什么,所以从来不想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她只坚持自己的感情。 有忍有仁,大家闺秀犹在。 花开花落,金枝玉叶不败。 很喜欢的一本剧,总是会让我想起一位认识的奶奶,十分大家闺秀的感觉。
认认真真看完的,每个人物都很有代表性,剧集虽然短,但是很精彩
故事情节太曲折了,意犹未尽!到蜀山去为自已洗清冤白是不是更精彩?期待簪中录3……
那一年我十八岁,我还什么都不懂,我以为我会因为爱她而死去。所以当她伤了我的心,我不断的堕落,以最为下贱和淫荡的生活惩罚自己,自她以后,我完全拒绝爱情,转而变成了那种由欲望驱使的生物,窥破他人的秘密,羞辱直白的肉欲,却从来没有奉上过我自己。我以为只有她能够拯救我。但是等到时光飞逝,千帆过尽之后会有一个善良的女孩来治愈我的伤疤,我们会互相坦白我们吻过的女孩和曾有的爱恋,我会与她坠入爱河,她会清洗我生锈的灵魂,让我重回人间。//这个故事让我掉了那么多眼泪,甚至无法分清故事里的人,究竟哪个是我自己。
在世界上,一个国家能接受近代文化者必致富强,不能者必遭惨败。并且接受得愈早愈速就愈好。以日本、俄国、土耳其三国为例,列举出这三国再接受了近代的科学、机械及民族主义,于是复兴,富强了。现在我们来看我们的近代史。尤其要分析每一个方案成败的程度和原因。我们如果能找出Beck Sista vittnet的教训,谦虚的接受,对于我们国家的建设复兴就能有实质性的帮助。
人们逝世以后尽管会以量子状态的形式存在,但有了观察者仍会坍缩,所以……
#2018第62本,总第131本# 一个程家大院,表面风光无限,实际上却是一个大棺材,里面都是些心无可依的孤魂野鬼。程司令也活在过去的回忆中,用自己戎马倥偬的作风镇压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看似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程家儿女们像蛀虫一样,蚕食着父亲程司令所剩不多的余威,个个心怀鬼胎、寡廉鲜耻、欲望无限、毫无伦理。直到一个乡下小保姆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大院的恶性平衡,她的到来对这个家的影响正如她的名字一样--“霜降”。 初来时的霜降,聪慧、淳朴、漂亮,与其他小保姆有着天壤之分,她像是寒冬中的一束暖阳照进了这个久不见天日的“大棺材”,像一缕春风拂过了程司令、四星、大江父子三人或行将就木或死水微澜或比天骄的心田。整个大家庭里,只有孩儿妈已经超脱网外,她冷静的可怕,这种冷静是经历过刻骨的拥有后又突然失去的无欲无求,她冷眼旁观、伺机而动。恰好,不谙世事的霜降也正中孩儿妈的下怀,成了她报复这个家庭最犀利的武器,她四两拨千斤地把霜降推到程家父子中间,静待这颗定时炸弹爆发。 程家是个大染缸,当初那个单纯到只想在大城市有个立足之地的小保姆,内心深处却产生了一丝少奶奶梦的薄望,她被这个自己看来都是奢求的欲望无形的纠缠着。三个男人,父子三人,都对霜降产生了感情。对老爷子来说,霜降唤醒了他垂暮的激情和欲望;对大江来说,霜降个他做梦都想让她成为公主的灰姑娘;而对四星来说,霜降确是他心里的一根救命稻草,是她给了自己希望,也唤醒了内心残存的那点真,而正是这点真让霜降献出了自己的身体。 最后霜降面临抉择,是选择真心还是选择遥不可及的少奶奶梦。大江的断腿使这个选择的天平倾向了一边,霜降觉得断了腿的王子可以离灰姑娘更近了,她又做起了公主梦,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内心的那点真也随着四星的逃跑而远去。但突如其来的怀孕把她打回了现实,孩子的父亲可能是四星也可能是为求一席住地而献身与的“楼管”,这时她才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个大染缸染的面目全非,已经回不到过去了。 故事的结局令人唏嘘,程家树倒猢狲散,大江和霜降不期而遇,心比天高、自命不凡的大江为了一份糊口的工作也会低三下四,而霜降确成了依附于各种男人的寄生虫。
全文结构紧凑,行文流畅,人物形象丰满真实,生动活泼,寥寥数语,就白描出角色情绪及性格,细节勾画从不敷衍。编剧思维缜密,文字功底了得,难得一见的好剧。
千百万种人生中,孤独肯定不止这十一种。这部剧我觉得就这么两大类孤独,一是因为不被理解,想要快速融入一个新的集体而不得其法的孤独。如南瓜灯博士,万事如意,自讨苦吃,与陌生人共乐,布朗宁自动步枪,绝佳爵士钢琴,旧的不去。二是现实和理想的差距的孤独。 说实话,好几篇没有看懂,假如没有其他书友的解释,真的不能理解,连马马虎虎的理解都不行。比如说布朗宁自动步枪这一章。约翰费隆作为一个退役的军人,有这一份还行的工作,家中只差一个孩子,妻子也不是很差。他还是觉得生活无聊,要走出去寻找刺激,去酒吧中大肆吹捧当年的自己,而后反被自己在酒吧中搭讪的女子所抛弃,再然后跑到政府门口去撒泼。我感觉他这不是孤独了,他是无聊透顶。好好的日子不过,沉迷于自己的过去。还有第二章万事如意,假如结婚对象不是自己喜欢的,连开始都还没有开始过上柴米油盐的生活就有点烦的时候,甚至身边至亲好友都不祝福的时候,为什么一意孤行的去履行这个婚姻?是为了证明婚姻是坟墓这话吗,怎么感觉可想而知之后婚姻生活的孤独是自找的啊,能怨谁呢。 这些都像极了文章一篇《Beck Sista vittnet》这个标题。 正如译者所说“《Beck Sista vittnet》写的都是些局外人,他们想要进入某个世界,却遭到拒绝。这个世界可能是某间教室,也可能是军队,更可能是家庭” 他们有些孤独是我无法理解的,因为没有经历过,没有感同身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阅历太少的缘故还是什么。 虽说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无人理解自己也是难过的。人呐,还是情感动物,不可能一直保持着理智。哦,当然这类全是正常人,没有良知的人是不需要被人家理解的。 末尾想起刘同的那一句话,觉得很应景“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如何做到这虽败犹荣的样子。 耶茨说:“上帝知道,伯尼,上帝知道这里当然在哪儿会有窗户,一扇我们大家的窗户。”
她不喜欢他,不喜欢他在送她美国玻璃丝袜的时候说:“这袜子真结实,穿一年都不坏。”过了许多年以后,她说:“我不能嫁给一个会和我谈丝袜结实不结实的男人。No fun。” 这时,家里为他找了一门亲事,他拿出三百块钱给来相亲的女子,让她随便上街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这个女子买回来一堆花布和胭脂粉盒。于是,他回断这门亲事,他说:“我怎么能讨这样的女人。” 他们两个人都是不把婚姻看成过饮食男女日子的人,他们对自己的婚姻都有着深深的期望,在这一点上,他们真的是志同道合。他们是那种追求生活以快乐为本的人,对日常生活抱着游戏般的骄傲态度,而且总是执意不肯妥协,也不肯被它压弯。 她爱上的真的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丈夫,而她的丈夫是一个无法满足于过居家生活的男子。1943年儿子中正出生时,戴西难产,在医院两天生不下孩子来,女儿静姝正在家里静养肺炎,他还是去俱乐部玩牌到深夜回家。这是一个会让你非常高兴、但不会对你负起全部责任的丈夫。他是戴西生活中的音乐,而不是粮食。 这就是戴西——从前因为喜欢他对生活铺张的趣味而嫁给他,因为他是家里的男主人而在他花心的时候将他找回家,因为自尊而从不在他落魄时埋怨他,也不在他失忠时控诉他的女子——最后想要对他说的话。当我知道吴毓骧曾经在外面另有女人相好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对一直清澈的尊严的戴西来说,是怎样大的侮辱。她怎么能不失望,不恼羞,怎么能不恨他。他把能带给她的快乐,都带给她了,也把能带给她的灾难,都带给她了。 戴西从来不多说她的丈夫,在回忆录里也极少有关于他的事,更没有一句评论。只是在知道戴西伏在丈夫骨灰盒上说的唯一一句话时,才能确定,原来戴西是世界上最懂得吴毓骧的那个人,就是她已经坚决收回了自己付出过的爱情,她也还是那个最能体贴吴毓骧的人,甚至还是最能欣赏吴毓骧对新鲜花样有天然无师自通秉性的人,经过这么多的事,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鉴赏力,也没有否定自己的喜好。 这是一种骄傲,或者说是一种自尊,戴西拥有的。她维护自己选择过的东西,不因为它们没有给她带来意想中的快乐与幸福就舍弃它们,她只是欣赏和把玩它们的意趣,不以自己的获得来衡量别人的价值。也许,她因为从来不缺什么,所以从来不想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她只坚持自己的感情。 有忍有仁,大家闺秀犹在。 花开花落,金枝玉叶不败。 很喜欢的一本剧,总是会让我想起一位认识的奶奶,十分大家闺秀的感觉。
认认真真看完的,每个人物都很有代表性,剧集虽然短,但是很精彩
故事情节太曲折了,意犹未尽!到蜀山去为自已洗清冤白是不是更精彩?期待簪中录3……
那一年我十八岁,我还什么都不懂,我以为我会因为爱她而死去。所以当她伤了我的心,我不断的堕落,以最为下贱和淫荡的生活惩罚自己,自她以后,我完全拒绝爱情,转而变成了那种由欲望驱使的生物,窥破他人的秘密,羞辱直白的肉欲,却从来没有奉上过我自己。我以为只有她能够拯救我。但是等到时光飞逝,千帆过尽之后会有一个善良的女孩来治愈我的伤疤,我们会互相坦白我们吻过的女孩和曾有的爱恋,我会与她坠入爱河,她会清洗我生锈的灵魂,让我重回人间。//这个故事让我掉了那么多眼泪,甚至无法分清故事里的人,究竟哪个是我自己。
在世界上,一个国家能接受近代文化者必致富强,不能者必遭惨败。并且接受得愈早愈速就愈好。以日本、俄国、土耳其三国为例,列举出这三国再接受了近代的科学、机械及民族主义,于是复兴,富强了。现在我们来看我们的近代史。尤其要分析每一个方案成败的程度和原因。我们如果能找出Beck Sista vittnet的教训,谦虚的接受,对于我们国家的建设复兴就能有实质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