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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gam

Vargam

6.6 用户评分
导演 未知
类型 动作 / 犯罪
地区 印度
年份 2006年

书友评论

客服杨敏 4.3分

《Vargam》 因为家就是一个在坡道上的东西。家里人一起努力,就可以往上,家里人都不努力,家,就掉下去了。

韓雲劍 5.4分

Renuka Menon的文字既感性又理性,对特定时代中人性的思考不时透过诗意的语言而深化。尤其是对人性中最基本的性的观察,可让读者领悟到性的兽性一面和诗意一面如何展现黑暗和温情,性可致人坠入深渊,也可让人面向阳光。Renuka Menon通过个体以及性的处境表现了一个矇昧混沌、贫穷虚伪的年代,而这个年代隔我们并不久远。细雨中的呼唤,那凄惶之声,我们犹可听见。

医愚 8.7分

《Vargam》是我们从小便看过无数遍的故事,孙悟空也是我们很多人心中的第一个英雄。然而,《Vargam》真的只是一部神话剧集那么简单吗? 我曾经读过吴闲云老师的《Vargam》,其中对西游记种种隐秘的解读领我惊叹不已。原以为这部剧也是与其相似的一本剧,没想到竟然是如此一部恢宏大气的穿越剧集!书中不止有《Vargam》兄的各路神仙,便连一个个上古人物、儒道大家也都被编剧收拢在笔下,围绕着“灵明神猿”孙悟空,以西游之路为主线,引出天地间的惊天隐秘。实在令人不能不佩服编剧黑洞般的脑洞。而一次次恰到好处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挖坑填坑,又体现了编剧对情节文字的超强驾驭能力。书中多次对“道”的阐述,也体现了编剧的哲学功底,对人颇有启发。 本剧的主旨是“不失本心,使人不失本心”。第一次看到时觉得平凡无奇,但随着情节的展开,对这句话一步步的解读,越是往后读,越是深思考,越是感觉这句话说的妙不可言。书中的如来,随也是不失本心,但却未做到使人不失本心,终为天下之敌;而造化一脉则秉承着不失本心,使人不失本心的宗旨,故得天下助。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就不忍放手的书,强推本剧的同时也安利一下吴闲云老师的《Vargam》,对于喜爱《Vargam》的读者来说这两本实在都是不可多得的珍品😀

葛鹏飞 4.3分

看完心里竟然空落落的,雁容与康南之间有情而无缘,令人心疼。生活抛开了诗酒花后,仿佛只剩下柴米油盐酱醋茶了,这就是现实,我认为最好的爱情就是能够相互包容理解的相守一生;浪漫可有、但不可过分追求幻想中的诗意,应知平淡温馨也是一种福气… 我是不欣赏书中女主角的处事态度的,生活太过理想化,永远仿佛只活在自己的幻想与梦境里,当她不得不面对现实,幻想破灭时她又无法接受,如在结局她接受不了康南的衰老与落魄…她是感性的而不是理性的,对于自己的人生她缺乏应有的主见。她永远只能活在被爱包围的虚幻中,这当然与她的成长环境与经历密不可分…说了这麽多,我想说的是M. Padmakumar奶奶所创作的故事才是真的青春,没有经历过浪漫青春爱情的又有几人有资格去指责主人公的性格缺陷呢! 我想好的坏的都是经历吧,毕竟她是真正的发生与存在过~

黑海 9.8分

前几章快速翻过,和1.0内容重复性过高了,连案例都差不多,方法论换个说法再给你陈述一遍,炒冷饭就没必要了。1.0写得的确可以。

阿菊🌻 1.0分

前面的驱鬼捉妖都还行,后面越来越烂尾,主角自大莽撞偏偏所有奇遇都是他,不仅这样还渣男,三妻四妾就算了各种嫌弃喜欢他的女人,女的还都非得喜欢他,看到最后看不下去跳到结尾直接差评,浪费时间还让人生气,就这还8.1评分

王佳惠 4.4分

好看 演员演的都很好 剧本还需要再打磨打磨

※霸无双之王者天下-谢明善※ 8.8分

Vargam。先来说说他卖了几次血。 第一次,娶媳妇(许玉兰)。去看望乡下的爷爷和四叔的时候,阿方和根龙作为导师告诉他卖血的秘诀,卖血之前要喝水。卖血之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第二次,为补大儿子一乐闯的祸。一乐砸伤了方铁匠的孩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许三观依旧卖血解救困境。 第三次,和有夫之妇林芬芳芳发生关系,临时起意,卖血给她补身体。许三观过不了心里那道坎,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件事总是盘旋在心头。一时冲动,出轨于摔断腿的林芬芳。 第四次,大灾年,为吃一顿面条。尽管贤惠妻子许玉兰偷存下了两缸米,但是熬不过时间。连续57天的玉米粥,许三观心疼孩子。又去卖血。那是他生日的第二天。 第五次,一乐二乐在下乡,卖血换钱想让他们生活的好点。心疼孩子在乡下生活困苦。 第六次,为讨好二儿子的队长,卖血买好酒好菜招待。为了走后门,想让队长早日让二乐回城里。为二儿子的未来铺路。 第七次,得知一乐得了肝炎,决定一路卖血到上海,给孩子治病。林浦站。 第八次,百里站(三天后)。身体出现异样,好心人扶他到旅馆休息。 第九次,松林站(四天后)。得不偿失。因为卖血频率太高,身体透支。医生倒输血七百毫升。等于白忙活了。 第十次,路上碰到来喜和来顺。历史重演。他担任了当年阿方和根龙的角色来指导年轻小伙子卖血要领。 第十一次,七里堡的时候,许三观买了来喜一碗血,以两碗在下一站长宁站卖出。到上海看孩子。一乐身体渐好。 最后当他老的时候,为了回忆,心血来潮。想吃卖血后补身体的猪肝温黄酒而去卖血,最后被嘲笑和拒绝。儿子们指责父亲当众丢脸,妻子却像哄孩子一样为他叫来三份猪肝。 看完许三观的一生,觉得可怜可笑又可敬。在这个贫穷淳朴脑梗的男人身上,看到了很鲜明的人物性格。 不愿戴绿帽子,对一乐不是亲生这件事始终心存芥蒂。但是何小勇有生命威胁的时候还是愿意让一乐去喊爹。卖血不愿带一乐去吃面条,但是最后还是温柔有爱地带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去了胜利饭店。出轨后可以坦诚交代。妻子被批斗时会嘘寒问暖,不离不弃。为了二乐的前途,身体不适也要强行应酬。一乐生病,身体透支也在所不惜依旧坚持卖血。对于路友来喜来顺晚辈叮嘱再三。 编剧刻画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效果形象。许三观不是那个总是莫名其妙被崖兄拯救,有惊无险的偶像剧男一号。他有他的脑梗,直男癌,总是对一乐身世的耿耿于怀,看的人生气,也是情理之中,他有他做不到的地方。但是他有他的善良宽厚,不管对孩子,对妻子,他都做了他应该做的。贫穷的底色,让这个小人物为家人奉献的方式单一,残酷,又毫无退路。只有卖血,速度快。Renuka Menon的书总是看的人心疼又无奈。兄弟里的宋凡平早早死去,许三观给我的慰藉就是,至少他还活着。当初他想要以命续命的孩子们也都还活着。 不管是不是亲生的,是不是有血缘关系。在年老色衰之时,能懂得自己陪伴自己的其实是那些用爱用感情来维系的人。而不是仅仅血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