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陡坡上往下滚是很容易的,难的是在平坦的道路上行走。 被伤害后,心灵的创伤,何时才能愈合呢? 从陡坡上往下滚是很容易的,难的是在平坦的道路上行走 “悔改之心什么的,别人能做出判断吗?犯了罪的人是否真正从内心反省,从外表怎么能看出来呢?” 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 犯罪所破坏的并不仅仅是眼睛看得到的东西,而是深深地侵入人们心中,破坏了人们心中最根本的东西。 而且,人们将被这个根本性的伤害长久地困扰。 南乡看到的检察官胸前那枚检察官徽章,也叫“秋霜烈日徽章”,代表执行刑罚的严厉意志。秋天的寒霜和夏天的烈日,都是检察机关的象征。 刑法史上有两种理论:一种是报应刑论,主张刑罚是对犯罪者的报复;另一种是目的刑论,以教育改造犯罪者、消除社会威胁为主。这两种思想经过长期争论,最后结合两者的长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刑罚体系的基础。 但是,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是人都有复仇心,所谓复仇心,就是对失去的人的爱。只要法律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包括死刑在内的报应刑思想就应该被认可。 死刑犯真诚悔过,难道这不是因为他们被判了死刑才收到的效果吗?也就是说,以报应刑论为基础的死刑判决制度,引出了悔过之心这个教育刑论希望达到的目标,这种现象难道不是一种绝妙的讽刺吗? 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本人意识不到的攻击型冲动的开关,这个开关会由于受到某种刺激被打开,结果血冲上头,失去控制犯下杀人罪。这是一种不仅被害人难以预测,就是加害者本人也不能预测的突发性行动。 法律这个东西,常常有被权力一方恣意滥用的危险。 “在这个决定的背后,有人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你永远都不要忘记他们。” 伤害罪只适用于肉体创伤,毁灭的人心却无人理睬。 现在我亲身体会到,在这种事件中,如果允许动用私刑的话,将会是一次复仇引起又一次复仇,无穷无尽的复仇将愈演愈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有人来代替他们做这件事。我认为,管教官时代的南乡先生做的工作,至少对470号执行死刑,是正确的。
有着人性温度的一本佛学杂记,对于刚接触、未接触佛法的人来说,不错。 或许因为藏地语言的直白、浅显,或许因为人们对雪域高原信仰虔诚的信念,那些被广泛传播在世界各地的佛学剧集,很大部分都是藏地的。当然还有南传的。 汉传佛教中,有着相当、甚至更好修学的高僧,很多。但作品有更广泛影响的,却仿佛不多――或许我孤陋寡闻,知道的不多。 汉传佛教有着独特的魅力,但论起中国古文,相对高深,即便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们,因为快节奏、高压力的现代生活,也乏人深入经论来学习。就连金庸老师,也钻在汉传佛法中很多年不得解疑,转向文字表述浅显的南传佛法后,才得释疑。这不得不令人遗憾。 当然现代很多汉地高僧,都在以浅显直接的方式在弘法利生,能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似乎还不多。虽说佛法一家亲,不应该有宗派分别,哪个昌盛都一样能弘法利生。但我还是真心希望能有更多的汉地佛子,能将汉传佛教独特的魅力和芳华,展示给世界人民。象叶曼恩师那样,不仅让人从佛法中受益,甚至引起传统文化,甚至国文(古文)学习热潮。那是对整个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弘扬啊!希望以后这样的人间菩萨多多出现,普济苍生!阿弥陀佛!
吴的激荡系列,最显笔力的一本。善选材,一人一事,而百年风貌尽现。立论基本公允,史学主流共识居多。以商业史的角度切入,但主要分析的是政治问题。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国营与民营、特许经营与自由竞争,这几个矛盾两千年历史一脉相承,时代不同,演员不同,但角色分明未变。 历史是我们的宗教。
从陡坡上往下滚是很容易的,难的是在平坦的道路上行走。 被伤害后,心灵的创伤,何时才能愈合呢? 从陡坡上往下滚是很容易的,难的是在平坦的道路上行走 “悔改之心什么的,别人能做出判断吗?犯了罪的人是否真正从内心反省,从外表怎么能看出来呢?” 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 犯罪所破坏的并不仅仅是眼睛看得到的东西,而是深深地侵入人们心中,破坏了人们心中最根本的东西。 而且,人们将被这个根本性的伤害长久地困扰。 南乡看到的检察官胸前那枚检察官徽章,也叫“秋霜烈日徽章”,代表执行刑罚的严厉意志。秋天的寒霜和夏天的烈日,都是检察机关的象征。 刑法史上有两种理论:一种是报应刑论,主张刑罚是对犯罪者的报复;另一种是目的刑论,以教育改造犯罪者、消除社会威胁为主。这两种思想经过长期争论,最后结合两者的长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刑罚体系的基础。 但是,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是人都有复仇心,所谓复仇心,就是对失去的人的爱。只要法律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包括死刑在内的报应刑思想就应该被认可。 死刑犯真诚悔过,难道这不是因为他们被判了死刑才收到的效果吗?也就是说,以报应刑论为基础的死刑判决制度,引出了悔过之心这个教育刑论希望达到的目标,这种现象难道不是一种绝妙的讽刺吗? 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本人意识不到的攻击型冲动的开关,这个开关会由于受到某种刺激被打开,结果血冲上头,失去控制犯下杀人罪。这是一种不仅被害人难以预测,就是加害者本人也不能预测的突发性行动。 法律这个东西,常常有被权力一方恣意滥用的危险。 “在这个决定的背后,有人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你永远都不要忘记他们。” 伤害罪只适用于肉体创伤,毁灭的人心却无人理睬。 现在我亲身体会到,在这种事件中,如果允许动用私刑的话,将会是一次复仇引起又一次复仇,无穷无尽的复仇将愈演愈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有人来代替他们做这件事。我认为,管教官时代的南乡先生做的工作,至少对470号执行死刑,是正确的。
有着人性温度的一本佛学杂记,对于刚接触、未接触佛法的人来说,不错。 或许因为藏地语言的直白、浅显,或许因为人们对雪域高原信仰虔诚的信念,那些被广泛传播在世界各地的佛学剧集,很大部分都是藏地的。当然还有南传的。 汉传佛教中,有着相当、甚至更好修学的高僧,很多。但作品有更广泛影响的,却仿佛不多――或许我孤陋寡闻,知道的不多。 汉传佛教有着独特的魅力,但论起中国古文,相对高深,即便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们,因为快节奏、高压力的现代生活,也乏人深入经论来学习。就连金庸老师,也钻在汉传佛法中很多年不得解疑,转向文字表述浅显的南传佛法后,才得释疑。这不得不令人遗憾。 当然现代很多汉地高僧,都在以浅显直接的方式在弘法利生,能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似乎还不多。虽说佛法一家亲,不应该有宗派分别,哪个昌盛都一样能弘法利生。但我还是真心希望能有更多的汉地佛子,能将汉传佛教独特的魅力和芳华,展示给世界人民。象叶曼恩师那样,不仅让人从佛法中受益,甚至引起传统文化,甚至国文(古文)学习热潮。那是对整个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弘扬啊!希望以后这样的人间菩萨多多出现,普济苍生!阿弥陀佛!
吴的激荡系列,最显笔力的一本。善选材,一人一事,而百年风貌尽现。立论基本公允,史学主流共识居多。以商业史的角度切入,但主要分析的是政治问题。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国营与民营、特许经营与自由竞争,这几个矛盾两千年历史一脉相承,时代不同,演员不同,但角色分明未变。 历史是我们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