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你们给。”
宁翰没说谎,他是真的有钱,而且还不少。
第一笔资金的累积,还要从他三年前初次去广城闯荡时说起。
初到广城的宁翰本是抱着增加见识阅历的心态去的,但是出于一种莫名的,善于发现商机的敏锐嗅觉,他很快发现那边很多东西都极其便宜。
而这些便宜的东西如果搬到内陆去,却能售卖出比原本还要高好几倍的价格。
其中倒卖手表,收音机之类的电子产品最赚钱。
因为他们占地面积小,却价格高昂,利润空间极大,堪称暴利。
但是想做这一行需要的本金很多。
几乎有九成九的人就倒在了第一关。
还好,宁翰有钱。
他从小到大干活做工赚的钱,父母从没去动过他的,几乎全都让他自己拿着,还有历年的压岁钱,后来上了大学的补贴等等,林林总总加起来,就积攒了小五百块。
加上跟父母借的两百,他妈妈私底下塞给他的五百,还有妹妹给的五十块钱……
当时的小在在也不知道怎么地,知道了妈妈悄悄给他塞钱的事,等到要送走他那天,也学着悄悄在他兜里塞了自己辛苦存的五十块钱。
等他发现的时候,人都已经上了火车,根本没法拿去还给妹妹。
而伴随着那五十块钱的,还有一张没有落款,但是光看字迹就知道是谁写的小纸条。
穷家富路,大哥多带点钱。
末尾处还花了一张很可爱的笑脸,仔细观察,还能发现那张脸上很有小在在自己的神韵。
这些钱全部加起来有一千二,落在一般家庭里堪称一辈子都没见过的巨款,但也只堪堪够给宁翰当敲门砖。
他拿着钱,顺便借用一点父亲的名头,辗转找了一家当地的机械厂,跟人买了一批手表,然后带去内地售卖。
这么一来一回,本金直接就翻了一倍。
可已经尝到甜头的宁翰却觉得这么干赚钱速度实在是太慢了,他干脆跟那家厂子商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