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了点头,脑子里闪过一个“当年加入国民党总算沾上关系,占到了便宜”的念头,那第四个五十多岁的青年已然接腔说道:“党员有他妈屁用,党员更他妈该老实点儿。”
在那一瞬间,我猛可有一种被侵犯的感觉—你可以说这感觉来得迟了些,因为早在我扭亮壁灯的时刻就该感觉自己被侵犯了。而事实上早在那之前不知许久他们已经进入了我的宿舍,侵犯了我老鼠窝一般凌乱的、污秽的、臭不可闻的生活空间。你也可以说这被侵犯的感觉之所以如此强烈,其中还含有老鼠自觉其不堪的恼羞之怒在内。他们四个并没有指责我,他们甚至既不在意,也不意外于我过得像一只老鼠—唯其如此,一只像我这样过纯正老鼠生活的人反而非常不舒服—好像你把一切摊在人的眼前,无所遁形,人却视而不见。当人对你的一切了若指掌又视若无物的时候,你就更卑微了一点。
在那个极度卑微的瞬间,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写小说的乐趣—它不再是我为了赚稿费而干的活儿,却登时成为我真实生活的一部分。我应声对那四个穿青年装的家伙答道:“那块破布是一封血书。”
四个家伙蓦地你看我、我看他、他看你了起来。一种姑且可以称之为面面相觑的情况。我立刻知道,他们给诳进我的小说里来了。血书太离奇、太诡异、太不真实、太令人意外。正因为这样,他们既失去了对一切了若指掌的控制,又无法对我的叙述抱持原先那视若无物的态度。在这个面面相觑的刹那之间,四张嘴巴不约而同地动了动,重复了“血书”二字。接下来—一个重要的技巧—用最不离奇、最不诡异、最写实的也最吻合经验或逻辑法则的细节描述来赢取读者进一步的信任:
“乍看那字迹是黑色的,但是绝对不是墨水写的,是血—因为年代久了,所以看起来发暗、发黑而已。还有,那其实也不是什么破布,是一块有点像府绸料子的手帕,只不过很旧了。”
接着,我把那块虚构出来的手帕讲得十分详细—包括它的精丝滚边,一角上绣了个“潘”字(字体是带有魏碑式棱角的正楷)等等细节—之所以如此乃是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