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身体之中。”
华十一神魂跃至高空,俯瞰脚下芸芸众生,真如人见蚂蚁一般,竟让他生出无限得意之情。
可惜日游境的神魂只能稍微影响实物,不似驱物境那般自在,不然华十一就要下去,好好的与人们玩一会,造些都市怪谈出来了。
抛却得意之情,华十一感叹着脚下的路还很长,神魂往下一投,径直回了自己身躯。
他身躯微震,眼睛便睁开,目中神光璀璨,几乎可以与日光争一时之辉。
但也只是一时的了,很快,他目中的神光便消失,饶是以他日游的境界,也无法支撑这种异象的长时间消耗。
“还有赤霄剑。”
华十一把手一招,挂在房中墙壁上的汉室国宝便来到他的手中。
赤霄剑的造型很是简朴,想来也是,刘邦起家时不过沛县一亭长,哪里又能在这把剑上花费多少心思呢。
不过,刘邦确实是个精明人物,“大楚兴,陈胜王”的手段才出来没多久,便被他学了个一干二净,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赤帝子!这比陈胜这些黔首那种妖狐野魅的传说档次高了多少,云泥之别啊,诸位!
什么大楚兴,陈胜王,这都是人间的俗事,刘邦呢,人家是天帝之子转世,转过头说不定都能到天上当皇帝了。
所以说,刘邦这人,不简单呐。
拔剑出鞘,剑锋也未见多锋利,上面也没有什么血斑,毕竟都快一百年了,除了神仙血,估计什么都留不住了。
华十一持着赤霄剑胡乱舞了一会,算是满足小时候的中二愿望,随后就把它收进鞘中了。
对于收藏这把剑,华十一的兴趣寥寥。
比起剑,他更喜欢刀,与其说喜欢刀,不如说他是喜欢劈的这个动作,什么盘古劈开天地了,沉香劈山救母了,华十一小时候听的最是起劲。
因为这个动作很是泄愤!
“不如把它献给国家?”
华十一突发奇想,剑上铭刻的是正宗的秦篆,因为刘邦起家的那个年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