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清浅洒在玄寰身上,柔和了时光,他着月白绣银纹的交领长袍,袖子挽到肘间,露一截充满力量的小臂,手指翻飞,眉舒目笑,生动而鲜活,像一幅平静安好的画卷,听得动静,他转头微微一笑,天地花草刹那间明亮。
季遥歌有些恍神。这景象过于美好,化去他的清冷,在他淡泊的颜色里添了几分烟火,像是墨山灰雾的画卷里唯一的赤色骄阳,是该被她牢牢记在心里,哪怕过了一万年都不会褪色。
“你在编花吗?可以给我吗?”人群里有个小姑娘扬声道。
季遥歌看去,那是个年轻的小姑娘,炼气期都没度过,高挑的个子圆圆的脸庞,眼里写着明幌幌的爱慕,大胆炽热。
玄寰在剑村很受欢迎。事实证明,学识渊博并且脑袋好使的人,不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敬仰的,哪怕没有修为在身,也不妨碍他的魅力,而又因为他没了修为,身上那股因境界而生的压迫感消失,他变得平易近人,又有一张好脸蛋,于是格外受人喜欢。在剑村呆了几天,季遥歌忙着向花喜打听消息,玄寰亦未闲着。剑村堪堪建成,铸炼器具与技术都还落后,玄寰带着这一万之间万华更迭革新的学识而来,他本身又深谙此道,短短几天时间就已折服全村人,男人敬服,女人爱慕,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季遥歌毫不怀疑,如果让他留在这里,他必能给现在的万华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对不起,花不能给你。”玄寰微笑拒绝,朝着季遥歌的方向起身。
季遥歌向花喜道了句“告辞”,两步飞奔到他身边,四周的人群散开一些,她盯着他手里的东西问:“在做什么?”
“等你。”他的答案很简单,又拍拍她的头,“低头。”
季遥歌低下头,看到他将手里编好的花环轻轻戴在她发上,如同替她戴上冠冕。那是用剑村外刚采摘下的花编成的花冠,时值深春,百花绽放,花儿开得最是鲜艳,五颜六色煞是漂亮,他又用了些小心思,花冠才上头,便有彩蝶飞来。季遥歌修媚骨多年,本是风情遍生的人,叫这花蝶一绕,却凭添少女气息,巧笑倩兮间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