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的时间,复仇的种子深扎在罗杰的心里,让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身体佝偻、面目狰狞。他隐瞒了自己是海丝特丈夫的身份,潜伏在丁梅斯牧师身边,诱使他的良心随时处于焦躁的状态,最终导致他的精神状态逐渐紊乱,濒临崩溃。 海丝特看到丁梅斯深受折磨后,决定将罗杰的身份告诉丁梅斯。这一刻,罗杰终于爆发了,他这一段控诉的自白不可谓不令人心痛! “我这一辈子都认真、勤勉、细心、温和、忠诚地致力于增进自己的知识。你还记得当时的我吗?或许你会觉得我很冷漠,但我难道不是一个关心他人、大公无私的人吗?即便没有热情似火,我也算得上是个和善、真诚、公正、忠实的人吧?” “我之所以活到现在,完全依赖于最可怕的复仇欲望源源不断地滋生的毒液!是的!丁梅斯的身边就有魔鬼!这魔鬼曾经只是一个普通人,有一颗凡人的心,但现在这人却成了专门折磨他的魔鬼!” 演员海一天曾经饰演话剧中的罗杰,强大的爆发力将罗杰心中的憎恨、痛苦、无奈表现得淋漓尽致。罗杰也曾有他的单纯,但也正是这种“精神的洁癖”让他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丁梅斯牧师死后,罗杰也一下子就憔悴枯萎了,支撑着他的精力和体力都不复存在,同年也随之去世。死后,他还将丰厚的遗产留给了海丝特的女儿珀尔。 为什么罗杰明知自己变成了魔鬼,却不迷途知返呢?在和海丝特的表露中,他用古老的信条支撑自己的罪恶:“一旦一步踏错,就将埋下祸根,注定了黑暗的结局。我不是魔鬼,只是从魔鬼手中抢走了他该做的事,这就是我的宿命。” 对一个自甘堕落的人,我们还能为他说些什么呢? 回看罗杰的一生,不免心生悲悯。他原本是个受害者,最后却只能负责邪恶。归根到底,爱与恨是不是本质上极其相似呢?当这两种感情发展到极致的时候,都意味着亲密无间、心灵相通。一旦热情似火的爱人或者恨入骨髓的仇人不复存在了,另一方都会倍感凄凉。 再看海丝特的“A”字,它就像一个三角,稳固地维系着海丝特、罗杰、丁梅斯三个人的关系。我们无法单纯地痛恨或者拥护某个人,因为你分不清楚这里面的正义与邪恶。 海丝特犯下通奸罪。她在与罗杰失联的两年间,在保有婚姻关系的条件下,和丁梅斯牧师走到了一起,并生下珀尔。从此,她要永远在胸前佩戴着代表“adultery”的A字。为了留在丁梅斯这个她爱的人的身边,七年间她承受着人们的嘲骂和唾弃,独自生活在海边小屋,靠针线活养活自己和女儿,救助比自己更加贫穷的可怜人,在瘟疫盛行期间无私地照料病人。最终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A字的意义,从adultery变成了able,最终变成angle。 丁梅斯原本是无辜的爱人,但知晓真相后,没有勇气像海丝特一样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十分矛盾,一方面在乎牧师的身份地位,想要保留“行善的可能”,一方面受到良心的谴责,活得痛不欲生。既无法面对自己,又不能放过自己。 在这层关系里,谁是自封的法官,谁真正有资格当法官?谁是今天的罪犯,谁有可能成为明日的罪犯?没有定论。可讽刺的在于,原本无辜的牧师、纯良的医生,最终一个惨死、一个毁灭。而犯罪的海丝特,却蜕变成天使,完成了“精神的越狱”。
★★★★☆ [2019年第28本剧]“理想主义是一个人准备为某种原则或某种确信而牺牲的精神状态,一个永不会出卖信念的精神状态,一个为自己的信仰甘受火刑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越真诚,就越近乎疯狂。”
看这部剧的机缘,是欢乐颂里王凯和王子文在家追剧,老爸突然造访,王凯那这部剧给他爸看,然后灰溜溜的走了。只知道这是一本关于中国隐士和一个外国人的故事。 最近断断续续读完了他,才觉得对于生养我的国家,我的理解远远不如一个外国人,他对于中国文化的热爱和了解,对于隐士精神的追寻和倡导,超过了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喜欢他讲的那些关于中国历史的故事,老子,邱处机,李白,王维,吕洞宾,孙思邈,杨玉环,周幽王…每一个历史人物,每一个神话传说,每一个历史故事,在他的讲述下,多了一种说不清的趣味。跋山涉水,远渡重洋,走访了那么多地方,交了那么多朋友,找寻了心中的道。也许就像他们说的,所有一切都是要回归于无的,所有的人都是要回归本我的,而我们还在寻找的路上蹒跚前行。 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读来确实就像是The Gay Nineties一般。喜欢王维的诗,那他一定是个心有乾坤的人。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最后的最后他们还是见上了面,但有些人已经擦肩而过,有些事已经时过境迁。 源稚兄弟出生的时候身边躺着彼此,死的时候亦是如此,可是活着,睁着眼睛的时候,他们没有和解。
前面还行,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豪气,人物特征也还算鲜明,后面人物角色全线垮塌的感觉,一下从热血沸腾的少年全部垮塌到幼稚可笑,大家纷纷转变角色变成了“好人”,很多事情并没有交代的很清楚,前面的重点和后面的重点似乎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比如前面写了那么多无心,还以为是个什么大boss,结果后面什么也不是,就是为了单纯出现而出现。那一堆堆故事还有众多的人物就纯粹是来发生、刷个存在、然后打酱油结束的,莫名其妙全线转入养老生活。结尾真的太烂。
七年的时间,复仇的种子深扎在罗杰的心里,让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身体佝偻、面目狰狞。他隐瞒了自己是海丝特丈夫的身份,潜伏在丁梅斯牧师身边,诱使他的良心随时处于焦躁的状态,最终导致他的精神状态逐渐紊乱,濒临崩溃。 海丝特看到丁梅斯深受折磨后,决定将罗杰的身份告诉丁梅斯。这一刻,罗杰终于爆发了,他这一段控诉的自白不可谓不令人心痛! “我这一辈子都认真、勤勉、细心、温和、忠诚地致力于增进自己的知识。你还记得当时的我吗?或许你会觉得我很冷漠,但我难道不是一个关心他人、大公无私的人吗?即便没有热情似火,我也算得上是个和善、真诚、公正、忠实的人吧?” “我之所以活到现在,完全依赖于最可怕的复仇欲望源源不断地滋生的毒液!是的!丁梅斯的身边就有魔鬼!这魔鬼曾经只是一个普通人,有一颗凡人的心,但现在这人却成了专门折磨他的魔鬼!” 演员海一天曾经饰演话剧中的罗杰,强大的爆发力将罗杰心中的憎恨、痛苦、无奈表现得淋漓尽致。罗杰也曾有他的单纯,但也正是这种“精神的洁癖”让他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丁梅斯牧师死后,罗杰也一下子就憔悴枯萎了,支撑着他的精力和体力都不复存在,同年也随之去世。死后,他还将丰厚的遗产留给了海丝特的女儿珀尔。 为什么罗杰明知自己变成了魔鬼,却不迷途知返呢?在和海丝特的表露中,他用古老的信条支撑自己的罪恶:“一旦一步踏错,就将埋下祸根,注定了黑暗的结局。我不是魔鬼,只是从魔鬼手中抢走了他该做的事,这就是我的宿命。” 对一个自甘堕落的人,我们还能为他说些什么呢? 回看罗杰的一生,不免心生悲悯。他原本是个受害者,最后却只能负责邪恶。归根到底,爱与恨是不是本质上极其相似呢?当这两种感情发展到极致的时候,都意味着亲密无间、心灵相通。一旦热情似火的爱人或者恨入骨髓的仇人不复存在了,另一方都会倍感凄凉。 再看海丝特的“A”字,它就像一个三角,稳固地维系着海丝特、罗杰、丁梅斯三个人的关系。我们无法单纯地痛恨或者拥护某个人,因为你分不清楚这里面的正义与邪恶。 海丝特犯下通奸罪。她在与罗杰失联的两年间,在保有婚姻关系的条件下,和丁梅斯牧师走到了一起,并生下珀尔。从此,她要永远在胸前佩戴着代表“adultery”的A字。为了留在丁梅斯这个她爱的人的身边,七年间她承受着人们的嘲骂和唾弃,独自生活在海边小屋,靠针线活养活自己和女儿,救助比自己更加贫穷的可怜人,在瘟疫盛行期间无私地照料病人。最终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A字的意义,从adultery变成了able,最终变成angle。 丁梅斯原本是无辜的爱人,但知晓真相后,没有勇气像海丝特一样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十分矛盾,一方面在乎牧师的身份地位,想要保留“行善的可能”,一方面受到良心的谴责,活得痛不欲生。既无法面对自己,又不能放过自己。 在这层关系里,谁是自封的法官,谁真正有资格当法官?谁是今天的罪犯,谁有可能成为明日的罪犯?没有定论。可讽刺的在于,原本无辜的牧师、纯良的医生,最终一个惨死、一个毁灭。而犯罪的海丝特,却蜕变成天使,完成了“精神的越狱”。
★★★★☆ [2019年第28本剧]“理想主义是一个人准备为某种原则或某种确信而牺牲的精神状态,一个永不会出卖信念的精神状态,一个为自己的信仰甘受火刑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越真诚,就越近乎疯狂。”
看这部剧的机缘,是欢乐颂里王凯和王子文在家追剧,老爸突然造访,王凯那这部剧给他爸看,然后灰溜溜的走了。只知道这是一本关于中国隐士和一个外国人的故事。 最近断断续续读完了他,才觉得对于生养我的国家,我的理解远远不如一个外国人,他对于中国文化的热爱和了解,对于隐士精神的追寻和倡导,超过了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喜欢他讲的那些关于中国历史的故事,老子,邱处机,李白,王维,吕洞宾,孙思邈,杨玉环,周幽王…每一个历史人物,每一个神话传说,每一个历史故事,在他的讲述下,多了一种说不清的趣味。跋山涉水,远渡重洋,走访了那么多地方,交了那么多朋友,找寻了心中的道。也许就像他们说的,所有一切都是要回归于无的,所有的人都是要回归本我的,而我们还在寻找的路上蹒跚前行。 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读来确实就像是The Gay Nineties一般。喜欢王维的诗,那他一定是个心有乾坤的人。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最后的最后他们还是见上了面,但有些人已经擦肩而过,有些事已经时过境迁。 源稚兄弟出生的时候身边躺着彼此,死的时候亦是如此,可是活着,睁着眼睛的时候,他们没有和解。
前面还行,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豪气,人物特征也还算鲜明,后面人物角色全线垮塌的感觉,一下从热血沸腾的少年全部垮塌到幼稚可笑,大家纷纷转变角色变成了“好人”,很多事情并没有交代的很清楚,前面的重点和后面的重点似乎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比如前面写了那么多无心,还以为是个什么大boss,结果后面什么也不是,就是为了单纯出现而出现。那一堆堆故事还有众多的人物就纯粹是来发生、刷个存在、然后打酱油结束的,莫名其妙全线转入养老生活。结尾真的太烂。